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隆市5店家招牌不合格被罚 黎正兴:招牌须附显眼马来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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隆市5店家招牌不合格被罰 黎正興:招牌須附顯眼馬來文

吉隆坡武吉免登燕美路5家餐館因招牌格式不合規格,被吉隆坡市政局開出罰單,並要求商家在14天內撤下違規招牌。

根據市政局執照與商業發展組的規定,任何店鋪的招牌都須附上馬來文名字,同時馬來文須處於顯眼位置,商家也必須在招牌標上其營業執照序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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